电话销售规则对致电消费者的主要禁令

未经请求的电话推销电话可能是消费者最沮丧和最令人困扰的经历之一。从强行推销到彻头彻尾的诈骗,这些侵入性电话推销经常让人们感到无能为力,并在自己的家中感到被侵犯。

幸运的是,联邦法规保护消费者免受欺骗性和滥用电话营销行为的侵害。联邦贸易委员会强制执行的《电话营销规则》明确规定了电话营销人员不得拨打的电话类型。

了解这项重要的消费者保护法中概述的具体禁令,可以让您识别和避免电话营销欺诈,并在您成为不道德行为的目标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电话销售规则禁止电话推销员采取各种欺骗和滥用手段,包括:

1. 虚假陈述要约。电话营销人员不得就其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或可用性撒谎或误导消费者。他们必须准确披露要约的真实性质。

未说明来电目的

电话营销人员必须在一开始就  新加坡电报号码 明确说明来电目的——推销产品——而不是欺骗消费者其真实意图。

3. 在提供商品/服务之前要求付款。电话推销员在承诺的产品或服务全部提供之前,不得要求或接受消费者的付款。

4. 致电国家禁止致电登记名单上的消费者。除少数例外,电话推销员不得致电已在国家禁止致电登记名单上登记的电话号码,该名单允许消费者选择不接听此类未经请求的电话。

在允许时间之

外拨打电话。电话营销人员不得在接听者当地时区的上午 8 点之前或晚上 9 点之后致电消费者。

6. 放弃呼叫。如果消费者接听电话营销电话,电话营销人员必须在 2 秒内将电话转接给销售代表,否则该呼叫将被视为“放弃”并被禁止。

7. 不遵守“请勿致电”的要求。如果消费者要求 卢森堡移动数据库 电话推销员停止致电,公司必须将该电话号码添加到其内部“请勿致电”名单中,并停止拨打该号码。

违反电话销售规则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包括每次非法电话最高罚款 43,792 美元。接到此类电话的消费者可以且应该向联邦贸易委员会举报,该委员会将调查这些案件并采取执法行动。

通过了解电话销售规则中列出的具体禁令,消费者可以更好地识别和避免成为欺骗性和滥用电话销售行为的受害者。了解您的权利可以大大有助于重新掌控并恢复您家中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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